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盗2.6万元电“挖”虚拟货币,交电费仍需负刑事责任

imtoken国际版 2023-04-14 05:48:56

近年来,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市场吸引了各路“矿工”。 然而,“挖矿”的电力成本很高。 为此,一些人不惜冒险,采取违法甚至犯罪的手段。

近日,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为降低获取虚拟货币成本,擅自改装电表盗电案。 被告人盗窃价值26000余元的电费,最终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,缓刑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3000元。

擅自改装电表“挖矿”,窃电2.6万余元

多年来挖比特币是违法还是犯罪,华某利用“矿机”开采虚拟货币牟利。 2018年1月,华某为降低“挖矿”的用电成本,私自改装电表,以多用少记的方式窃电。 2018年9月,华某因担心窃电事件被曝光,联系他人拆下改装件挖比特币是违法还是犯罪,但之后因计数不准,电流表出现逆流。

2018年12月,因查出电表数值有问题,供电公司派员到华某家中检查。 在确定电表坏了需要立即更换时,华某多次推脱供电公司更换电表的要求,并把15个U盘和6个固态硬盘全部插在电脑上次。

姑苏法院经审理认为,华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。 结合证人证言、鉴定意见、收集的电力用户用电信息、售电电价表等资料,法院进一步认定华某窃取的电费总值26000余元。

法官:除了交电费外,如果构成犯罪,还要承担刑事责任

考虑到华某有悔罪、拖欠款项、违约使用电费等情况,姑苏法院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,缓刑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。他3000元。

据介绍,近年来,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吸引了很多人进行投资。 然而,在这个“财富密码”的背后,是对权力资源的大量消耗。 此外,由于比特币经常被用于洗钱等非法经济活动,我国对虚拟货币交易的监管也逐渐趋严,多地正在全面清理关闭以各种名义兴建的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。

“在利益面前,一些人不惜冒险,窃取国家电力资源,以降低‘挖矿’成本。” 法官表示,根据《供电业务规则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的有关规定,窃电用户不仅需要承担违约缴纳电费、使用电费的民事责任,构成犯罪的,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扬子晚报通讯员沉高轩/紫牛新闻记者 万程远

徐恒校对